“尼斯”“标C”“五方”各指什么?如何填写“商品/服务项目”?

       “尼斯项目”指尼斯分类中的项目,即《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国际项目。
       “国内标C”指《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国内项目。
       “五方”指商标五方会谈ID List中的项目。

        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韩国知识产权局、日本特许厅的共同努力,商标五方会谈各成员启动了商品和服务清单。清单中的商品和服务均会在各成员予以受理,从而方便商标申请人向各成员商标主管机关提交商标申请时选择商品和服务。

        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